"两高"发布通知:11个设区市检察院对海事法院开展法律监督
政策解读
2025-06-09 08:02:41.362873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联合印发通知,旨在完善海事法院的法律监督机制。通知明确规定了11个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海事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在有关案件处理中向海事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同时要求省级检察机关提供业务指导,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并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省级检察院在办理涉及其他地区海事法院监督案件时,需与其他地区支持配合。海事法院被要求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与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加强沟通,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同堂培训等合作体系。这一机制将推动形成更加紧密的海事审判和检察工作联动,提升司法效能。